| 如何拿到小朋友撫養權呢 ?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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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2218668 | 2011-12-02 11:41 2626:閱讀 1:回應 0:個讚 | 字體 :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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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小朋友的爸爸沒有結婚,去戶政登記時小朋友的的父親是登記領養,後來我和小 朋友的爸爸分手了,爸爸現在也要另組家庭,我想要把小朋友的撫養權拿回來,但小 朋友的爸爸卻有另一半的撫養權,我要怎麼做才可以把小朋友的撫權全部要回來呢, 希望你們可以幫幫,給我專業的建議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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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bc1234567 | #1【專業回覆】2011-12-02 16:40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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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您的小朋友經其生父「認領」後,即視為其婚生子女(民法第1065條第1項前段參照)。)雖未與小朋友的爸爸結婚,並辦理結婚登記,但有關未成年子女其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,仍準用夫妻離婚後之規定。 二、因此,您與小朋友的爸爸分手離異後,雖然小朋友之親權仍由雙方共同任之,但如小朋友的爸爸再另組家庭,且對於小朋友從未再盡任何保護教養及關愛之責任,您得依民法第1055條及第1055條之1等規定,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,由您單獨擔任親權人,以符合小朋友之最佳利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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