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老公常打我,我要怎麼拿到家暴令呢?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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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wrence123 | 2011-11-12 01:31 1856:閱讀 2:回應 1:個讚 | 字體 :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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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.. 我老公常喝酒後就會動手打我,請問我要怎麼保護自己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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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bc1234567 | #1【專業回覆】2011-12-05 09:17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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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到家庭暴力傷害時尋求協助對象: 1.檢察官 2.警察機關 3.主管機關(社會局、家暴中心)4.婦女團體 提出保護令聲請 * 聲請人資格:1.被害人 2.檢察官 3.警察機關 4.主管機關 5.未成年子女或或身心障礙者其父母、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 * 聲請對象:法院(被害人之住居所地、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) 聲請保護令之種類: * 暫時保護令(建議同時提出通常保護令之聲請書狀):再分為「緊急暫時保護令」與「一般暫時保護令」 * 通常保護令 準備證明文件 1. 傷害之證明(例如:驗傷單、受傷之照片等等)2. 戶籍謄本以證明與加害人間具備家庭成員關係 3.配合所聲請保護令之內容而提出相關之證據資料4.填寫保護令聲請訴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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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2218668 | #2 2011-11-14 02:49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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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建議.. 去派出所報警好了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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