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女業務員詐財全台百人受害 | |||
| a2218668 | 2011-12-11 00:17 1080:閱讀 1:回應 0:個讚 | 字體 :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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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一名旅行社女性業務員,許庭禕,三年內利用靠行方式,待了三家旅行社,在網路販賣公司行程,以低價方式詐騙消費者,很多消費者繳了團費卻出不了團,才發現自己被騙,警方接獲報案,循線逮到嫌犯,初步估計全省至少百人受騙,金額高達5、6百萬。 涉嫌詐財的女業務員,許庭禕,一走出警局,就被團團包圍,頭低到不能再低,一名被害人氣到上前扳起業務員臉孔,女業務員因此跌跪在地上。 警方調查,30歲的許庭禕,三年來先後任職三家旅行社,透過網路拍賣張貼廣告,販售自家行程,另外也提供代訂機票和旅行團,很多消費者付了錢卻出不了團,陸陸續續向旅行社投訴。 11個月26號,被害人向民視新聞投訴,指控許庭禕兩面操盤,一方面詐騙消費者,另一方面也騙旅行社。光是一家旅行社就損失兩百萬,警方初步估計,受害者從北到南近百人,金額高達5、6百萬,依詐欺罪嫌移送偵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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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bc1234567 | #1【專業回覆】2011-12-12 12:56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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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339條規定: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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