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針孔公司員工偷拍同事如廁 | |||
| a2218668 | 2011-12-07 14:22 1103:閱讀 1:回應 1:個讚 | 字體 :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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咦?女廁所怎麼多了一個衣服掛鉤!這枚掛鉤後來成了檢察官定罪的證據。 基隆專門生產監視錄影設備的杭特電子公司,員工蕭王涵在公司任職期間,於今年8月16日晚間6時許,到女廁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如廁畫面。 許姓女員工發現廁所門板怎麼多了個衣服掛鉤,好奇取下檢視,赫然發現竟是掛鉤型針孔攝影機,裡面已偷拍4名女同事如廁。 正在納悶是哪個缺德鬼裝的,畫面卻出現蕭王涵(27歲)正在裝設另一個針孔攝影機,女員工火大報警。蕭某事後離職,昨被基隆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。 記者拜訪杭特電子公司時,陳姓主管表示,蕭王涵工作很認真,發生此事後,蕭已經離開公司,他對事件並不清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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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bc1234567 | #1【專業回覆】2011-12-08 14:45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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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315-1條規定: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: 一、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、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。 二、無故以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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